7月4日,阿里地区水利局组织地区财政局、噶尔县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农电公司以及参建各方组成验收委员会,对噶尔县扎西岗、新乡和门士三座水电站进行了交接性验收。
噶尔县扎西岗等三座水电站维修技改由自治区、地、县三方筹措资金,截止验收之日,各电站已试运行两个多月,一切正常。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三座电站验收,并正式移交噶尔县农电公司管理。
目前,噶尔县农电公司正在积极与地区电力公司进行协商,争取电力公司能收购电站的节余能源,以便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