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淮委不断加大直管河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力度,认真总结近年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持续深入推进,直管河湖涉河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河湖管理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减轻和降低,项目自身防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河湖管理秩序良好,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环境。
加强舆论宣传和前期指导,营造良好氛围。近年来,淮委通过举办现场咨询、组织召开地方政府座谈会、设立水法规宣传标志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涉河建设项目申报程序的意识和自觉性;参加涉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会议或前期工作回函等,提前介入涉河建设项目,加强沟通协调和技术指导,避免项目立项、设计后重大变更,为后续监管减少难度;编印《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申办指南》、《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直管河道管理范围内中、小型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申办指南》,并在淮委网站公布工作程序,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
加强日常监管和河道巡查,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项目经审查同意后、开工前,淮委各级河道管理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施工监管,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审批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督促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河道管理单位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对违章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控制,遏制违章工程建设,维护河湖管理秩序。2012年直管河湖在建的41个项目中,有15项属未批先建,经淮委各级部门、管理单位协调、督促,其中9个项目履行了许可手续,其他项目正抓紧督办。
依法行政,查处违章建设行为。对未批先建、未按批复要求实施的建设项目,淮委各级管理单位通过现场宣传、制止、发文发函、水行政执法、主动提供服务等形式积极协调、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淮委的积极努力、主动协调,多数项目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临沂市南外环刘家道口沂河大桥工程等未经淮委许可即开工建设,淮委有关单位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水政监察人员现场制止施工,在积极协调下,建设单位已向淮委履行了报批手续。
主动协调,落实度汛措施和防汛责任。今年汛前及汛期,在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淮委会同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监管及防汛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和措施,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求河道管理单位督促实施,不定期向流域相关单位印发工作简报,及时通报管理情况。据统计,今年以来淮委及沂沭泗局所属各单位组织专项检查超过16次,现场检查协调监督100多次,并对度汛安全影响较大的部分建设项目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整改措施,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在淮委检查督促下,绝大多数项目能够落实度汛措施,有效保证了防洪工程运行安全。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基础。近年来,淮委先后制订了《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直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涉河建设项目季报表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定期监管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单项建设项目立档建卡,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编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简报,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查、监管、验收各环节工作。
下一步,淮委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直管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公众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河湖防洪安全的意识;二是严把水行政许可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实施动态监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五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转变管理理念,主动做好服务,提升河道管理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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