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相关指示精神,区水电规划院驻定日县协格尔镇冲萨村第二批工作队紧密结合“五项任务”的要求和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定,经与村“两委”和群众商议订购的农机设备运抵冲萨村。
定日县协格尔镇冲萨村自然环境条件较差,现代科技信息相对闭塞,当地群众主要经济来源为农业和外出务工,人均年收入较低。农业生产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现代农业机械使用普及率较低,基本处于“双牛抬杠”和“背天劳作”状况,劳动效率低,群众劳动负担过重,特别在春耕和秋收等农忙时节,外出务工的青壮劳力大多数都要放弃较高的务工收入,返回农村参加农业劳动。
冲萨村群众手捧切玛盒在新购家机上挂哈达
区水电规划院驻定日县冲萨村第二批工作队在进驻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群众因受资金、劳力和信息等条件限制,存在劳动效率低、农忙季节劳动力不足、农机设备使用技术推广渠道限制等情况,积极与村“两委”和群众沟通协商,决定利用自治区十万元办实事经费订购部分集体农机设备,改善冲萨村农业生产条件。且在农机设备采购项目确定后,驻村工作队多次赴日喀则地区和定日县家机站,商议农机购置价格和供货方式,积极争取节约每一分资金,真正将自治区办实事经费用在点上,花在刀刃上。
此次购买的农机设备投资3.716万元,主要包括拖拉机、收割机、脱粒机、铧犁等农业耕种和收割设备及耗口备件。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点群众希望通过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推广,实现改变冲萨村农业生产落后状况,解放部分劳动力,多渠道确保群众务工和其他副业收入,彻底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