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相关指示精神,区水电规划院驻定日县协格尔镇冲萨村第四批工作队紧密结合“五项任务”的要求和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定,年初经与村“两委”和群众沟通协商,决定利用自治区十万元办实事经费订购部分集体农机设备,改善冲萨村农业生产条件。此次购买的农机设备投资2.929万元,主要包括4台发电机、4台脱粒机及相关备品备件。6月26日,订购的农机设备运抵冲萨村。
7月10日,区水电规划院驻定日县冲萨村第四批工作队组织村“两委”班子和4名户长,在村委会内进行设备交接仪式。仪式上,海森队长代表工作队对这次农机具从确定计划、采购、运输、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介绍。村支书达娃对村两委及4名户长进行了感党恩教育,深化“讲成就、揭老底、批谎言、反渗透”活动,让群众明白“惠从何来、惠在何处”,“谁在造福西藏、谁在祸害西藏”,“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观念;村长边巴详细介绍了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设备的管理、维护及使用费用等相关措施。最后,4台发电机和脱粒机分别发放给4名户长 进行管理,在收割季节根据本组人员情况进行分配使用,确保农机具发挥最大的效益。
惠农、惠民政策宣传
这4台发电机、4台脱粒机作为村委会的固定资产,一方面为减轻群众劳动负担过重问题和解放群众的部分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为多渠道收入创造必要条件;三是通过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推广,实现改变冲萨村农业生产落后状况,彻底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发展目标。
农机具正式交付冲萨村群众使用 |